报检: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
海运进出口操作流程 -报关流程-报检流程如下:
大概流程: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换单→报检→报关→办理设备交接单→提箱→提货
具体操作:
一、进口单据:
(一)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二)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三)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一)货代在*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三)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注:“背书正本提单”两种形式:
1.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订舱人”,则由发货人背书;
2.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三、报检: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
四、报关(清关)
(一)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二)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三)海关:
1.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
2.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
3.查验:a,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b: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五、办理交接单
(一)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三)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六、提箱:
(一)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二)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保函)。
(三)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四)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的回箱地点。
(五)空箱返回*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七、提货:
(一)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二)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注: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七、申报
(一)货代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若申报资料与排载资料一致,只需将柜号、封签直接打印在排载时船代退回的六、七、八、九联;若不一致,必须打印出正确的二、六、七、八、九联,并填写开航前更改。另外,还必须打印正确的装箱单。(如果是场装,必须多打印一份装箱单给堆场进场用)
(二)现场操作凭正确的申报资料到码头或堆场盖“进场章”,如果货柜已经进场或货物已全部到齐,则在*六联上加盖进场章。然后,凭申报资料和装箱单到船代申报。船代核对后,二、九联和装箱单留底,*六联盖申报章与七八联一起退还货代。
八、报检:
(一)如果出口商品为国家规定需要做商检的物品,则需要发货人提供有关报检换单的相关单证。报关行提供发货人的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以及柜检单、报检委托书和一份已盖完进场章的排载单copy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换通关单手续。报关时,报关单必须与报关资料一起递交海关。
(二)查验
遇到换通关单商检查验时(技术查验/随机查验),必须通过报关行到商检局预约查验。被查验的货物不需要进码头,只需货物装柜完毕,就可以有现场直接带商检局的验货人到现场查验就可以了。此时的查验主要是针对货物的包装性能和生产批号。查验可以后,就可以换出通关单据。
九、报关:
(一)一般情况下,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包括发票、装箱清单、报关委托书和核销单。
(二)报关时间应在船开前两天至三天。
(三)报关形凭发货人所提供的资料,先打出报关单,并进行报关单预录入。申报数据录入电子计算机,海关接收到后,才可以向海关正式递交相关报关单证。 4:整个报关过程需要半个到一个工作日。
十、配载、装船:
货物放行后应及时送码头配载;次环节一般由报关行操作,报关行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第六、七、八联送到码头配载室。码头接收后,会在*八联上盖章,退回报关行,转交给货代在签提单时使用,其余两联留下。*七联由码头转交给出口船舶的大副,作为配载装船的依据,而*六联在船开后交给货代留底。
十一、提单:
(一)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
(二)提单内容: ①船名航次 ②提单号③承运人名称 ④发货人 ⑤收货人
⑥通知人 ⑦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 ⑧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 ⑨运费的支付条款
⑩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 承运人或由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三)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的时间之前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用
(四)签发提单或做电放,需要到船东或是*的船申请理,同时必须备齐*八联和相关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项目费用的银行付款水单。同时,也可以凭水单开出已付费用的发票,交给财务记帐。
注:“电放”是指正本提单未到收货人手中,或根据托运人要求在装船港收回正本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传、传真的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交给提单收货人或托运人*的收货人。
电放应由托运人提供书面申请或保函,在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则应收回全套正本提单后方能做电放。
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较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