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清关)
(一)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二)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三)海关:
1.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
2.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
3.查验:a,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b: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提货:
(一)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二)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注: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申报
(一)货代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若申报资料与排载资料一致,只需将柜号、封签直接打印在排载时船代退回的六、七、八、九联;若不一致,必须打印出正确的二、六、七、八、九联,并填写开航前更改。另外,还必须打印正确的装箱单。(如果是场装,必须多打印一份装箱单给堆场进场用)
(二)现场操作凭正确的申报资料到码头或堆场盖“进场章”,如果货柜已经进场或货物已全部到齐,则在*六联上加盖进场章。然后,凭申报资料和装箱单到船代申报。船代核对后,二、九联和装箱单留底,*六联盖申报章与七八联一起退还货代。
八、报检:
海运出口流程:
一、委托书
委托人接受报价后应以委托书的形式向我司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应包括下列内容:发货人和收货人信息、始发地和目的地港口名称、箱型、品名、毛重、体积、出货日期等。
二、订舱
我司接到委托书后,向船公司进行订舱,订舱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选择较佳的航线,订舱成功后我司应及时告知委托人。
三、做箱
车队取得设备交接单,并到堆场提取集装箱到委托人工厂装货或委托人直接将货物送至我司*堆场或仓库装箱。
四、报关
由委托人提供报关资料给我司,我司将报关资料转交报关行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关行向海关进行出口申报,海关审查合格后放行。
五、提单确认
根据委托书缮制提单并与委托人确认提单,确保提单内容准确性与委托人要求一致。
六、付费
我司将费用确认单发给委托方,委托方确认无误后向我司支付相关费用。
七、签单
根据委托方要求,签发提单。
海运进口流程:
一、海运 进口单据:
(一)收货人向货运代理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二)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三)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一)货代在*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二)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注:“背书正本提单”两种形式:(1)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订舱人”,则由发货人背书;(2)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三、 报检 :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
四、报关(清关)
(一)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二)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三) 海关 :
1.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
2.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
3.查验:a,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
b: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五、办理设备交接单
(一)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二)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六、提箱:
(一)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 单证 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二)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保函)。
(三)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四)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的回箱地点。
(五)空箱返回*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七、提货:
(一)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二)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