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
(一)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
(二)提单内容: ①船名航次 ②提单号③承运人名称 ④发货人 ⑤收货人
⑥通知人 ⑦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 ⑧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 ⑨运费的支付条款
⑩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 承运人或由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三)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的时间之前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用
(四)签发提单或做电放,需要到船东或是*的船申请理,同时必须备齐*八联和相关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项目费用的银行付款水单。同时,也可以凭水单开出已付费用的发票,交给财务记帐。
注:“电放”是指正本提单未到收货人手中,或根据托运人要求在装船港收回正本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传、传真的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交给提单收货人或托运人*的收货人。
电放应由托运人提供书面申请或保函,在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则应收回全套正本提单后方能做电放。
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较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提货:
(一)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二)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注: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办理交接单
(一)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三)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海运进出口流程:
一、委托书
委托人接受报价后应以委托书的形式向我司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应包括下列内容:发货人和收货人信息、始发地和目的地港口名称、箱型、品名、毛重、体积、出货日期等。
二、订舱
我司接到委托书后,向船公司进行订舱,订舱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选择较佳的航线,订舱成功后我司应及时告知委托人。
三、做箱
车队取得设备交接单,并到堆场提取集装箱到委托人工厂装货或委托人直接将货物送至我司*堆场或仓库装箱。
四、报关
由委托人提供报关资料给我司,我司将报关资料转交报关行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关行向海关进行出口申报,海关审查合格后放行。
五、提单确认
根据委托书缮制提单并与委托人确认提单,确保提单内容准确性与委托人要求一致。
六、付费
我司将费用确认单发给委托方,委托方确认无误后向我司支付相关费用。
七、签单
根据委托方要求,签发提单。